铜陵中院与铜陵学院举行法律服务志愿者签约暨启动仪式

18.10.2016  18:35
 

  安徽法院网讯    10月17日下午,铜陵中院与铜陵学院举行法律服务志愿者签约暨启动仪式,铜陵学院校长倪国爱,铜陵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敏等有关院校领导及铜陵学院法学院30名学生志愿者参加了仪式。

  启动仪式上,院校双方签订了“法律服务志愿者协议”,铜陵中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诉讼服务岗和审判辅助岗两类志愿者服务岗位,30名学生志愿者成为首批签约者。根据协议内容,诉讼服务岗志愿者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承担接待诉讼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服务;审判辅助岗志愿者在业务庭室工作,承担庭室书记员的日常辅助工作。服务时间定为一年,对遵守法律服务志愿者纪律,完成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考核合格者发给“法律服务志愿者证”;对严格遵守法律服务志愿者纪律,圆满完成诉讼志愿者工作,考核优秀者发给“优秀法律服务志愿者”证书。

  倪国爱校长强调,此次合作一是体现落实“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院校的交流合作,二是开启了法院为当事人服务的新途径,为铜陵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直接接触社会的窗口。他希望志愿者们珍惜这次专业实践锻炼的机会,提升自我专业能力和强化自身社会责任教育的机会,争做优秀志愿者,展现文明形象,为铜陵法院的法律服务工作增光添彩!

  王敏指出,签订“法律服务志愿者协议”是落实《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铜陵学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又一重要举措,是双方在整合社会法律服务资源上的又一次重要探索和尝试。一方面,大学生志愿者的加入为整个法院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法院的诉讼环境,提升法院的服务品质,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建设;另一方面,志愿者们都是法科大学生,通过深入法院立案诉讼、审判部门等第一线的社会实践活动,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增长了实际工作能力,为今后踏入社会从事法律相关类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这也是铜陵中院积极落实司改方案中关于“法官助理不足部分接受法律院校实习生等方式解决”的要求,不断拓宽社会第三方参与渠道,丰富参与形式。今后铜陵中院将与铜陵学院建立长效联络机制,促进该项工作机制的完善和发展。

  铜陵中院与铜陵学院合作已久,两院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这次铜陵中院引入法学院学生作为志愿者,旨在搭建一个司法服务平台,为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助力法治铜陵建设作出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