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赴本溪、铁岭开展贯彻实施《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情况执法检查

25.06.2014  13:28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25日讯     6月18日至20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峰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前往本溪、铁岭两市开展贯彻实施《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考察了本溪市南芬区石湖村超坡地退耕还林、明山区欢喜岭工业园矿山治理、本溪县原小市水泥厂矿山治理、本钢歪头山铁矿下盘排岩场治理,铁岭市铁岭县新台子镇杨士屯超坡地退耕还林、李千户镇腰未村小开荒还林、凡河镇东山闭坑矿生态治理、铁岭经济开发区帽山公益性公墓等工程治理现场,实地查看青山工程实施情况。
      检查组分别在两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并针对闭坑矿、生产矿治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以及青山保护执法等情况进行了询问。检查组对两市在贯彻实施《条例》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要从指导思想和工作理念上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在发展经济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二是树立长期作战思想,锲而不舍,坚定不移地把青山保护工作抓下去,建立青山保护的长效机制,巩固好青山保护成果;三是突出重点,科学施策,推动青山保护工作持续发展。要采取工程措施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治理方式,不断推进青山工程向纵深发展;四是积极调整工作思路,要把生产矿山生态治理作为矿山治理重点,督促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做到边破坏边治理边保护;五是在发展模式上既要考虑农民的当前利益,更要考虑农民的长远利益,可通过以土地入股等方式让农民参与企业分红,确保农民长期受益;六是深入研究探索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模式和管理方式,搞好试点,稳妥推进。
      辽宁省副省长赵化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薛来义、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志强、副主任委员李宏伟,省林业厅厅长奚克路、省青山办主任侯喜丰、省民政厅副厅长霍文忠、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赵延庆,本溪、铁岭市人大及市政府负责同志陪同检查。(辽宁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