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新婚夫妇闹离婚:丈夫因过年去谁家对妻大打出手

04.02.2015  19:36

在当前社会,离婚已不是一个新鲜事,但是仅仅结婚3个月就闹着要离婚,恐怕还是考虑不周,金寨县的小张过门仅3个月,就一纸诉状把丈夫告上法院。引发两人争闹的导火线也是令人哭笑不得,金寨县人民法院江店法庭最终还是没有判决终结如此短暂的婚姻。

据原告小张诉称,自己于2013年初经人介绍与丈夫小王相识,随着一年的交往,在当年年底两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不久就迎来了新婚后的第一个春节,两人对去谁家过年的问题产生了分歧,而小王也是脾气火爆,见妻子与自己意见向左,言语不和就对新婚妻子大打出手,直到小张“同意”为止。

这场风波之后,两人冷静下来签订了一份协议,即“不得再度使用家庭暴力,否则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好景不长,没过两个月两人又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此时的小王更是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言论和手段。吵闹之后,小张也感到伤心不已,认为自己还在新婚期,就遇到丈夫如此粗暴的对待,开始后悔当初的选择。经过几天的纠结后,小张一纸诉状将小王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小王对自己的行为也表示深刻的悔悟,并告诉妻子如果愿意再给自己一次机会,一定会好好改正,希望用以后的行为了争取小张的回心转意。小王在法庭的表现,没有打动倔强的小张。

法官认为,虽双方相识时间较短,但经相处后自愿登记结婚,建立了婚姻家庭关系,证明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因一些生活琐事,发生吵打,影响了夫妻感情,均应冷静对待,相互谅解,多作沟通与自我批评,为建立良好感情为基础的文明家庭而共同努力。庭审中被告已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有改正之意,表明了夫妻和好的强烈愿望,考虑到双方仍有和好可能,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江淮晨报 江淮网记者 王刚 通讯员 曾凡潮 张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