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金寨兑现首例食品违法举报奖励

31.08.2015  17:50

  近日,金寨县食安办向一食品违法行为举报人兑现了500元的举报奖励,这是该县自出台《金寨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来的首个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案例。

  此例食品违法案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转办,金寨县局举报中心受理后转局稽查大队依法调查处理。经查,投诉举报的内容属实,违法当事人构成了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案现已办理终结。按照《金寨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500元现金的奖励。该县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奖励的兑现,对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一步拓宽监管信息渠道,不断增强发现和打击违法食品安全犯罪的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加强对投诉举报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奖。”(六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