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凝“微”聚力创新治安管理新模式
10.01.2017 19:04
本文来源: 公安厅
突出问题导向,“微平台”创新管理模式
“通过搭建公安‘微警务’平台集群,有效破解辖区治安案件高发、传统警务效率低下、信息化水平不高、警力不足等难题,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掌上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金安分局结合近年来手机微信平台的受众面广,具有实时、便捷等特点,将“微警务”理念引入治安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借助“金安公安在线”、“六安治安在线”微博公众号,逐步打造基层一线所队微信、微博公众号平台,做好微服务、微评议、微举报、微普法、微管理等微警务,助力执法、服务、管理三大领域。切实创新治安管理警务模式,向新机制要警力、要效益,降低警务成本,夯实基层基础。2016年初,由各派出所社区民警牵头建立了社区旅馆业微信群,中介业微信群,物业微信群等。对旅馆业主、前台管理员在线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梅山路半岛商务旅馆业主说:“前段时间,由于电脑陈旧,系统总是出故障,如果按照正常程序通知公安机关解决,耗时较长,入住客户意见较大,很容易影响生意。自从建立了微信群,直接用微信通报社区民警,民警利用微信平台当即解决各类疑难杂症,同时,群里其他业主再遇到类似情况也可以享用本次解决方案,节省警力,方便业主,客户满意,实现‘三赢’的局面”
立足平台建设,“微互动”提升管理效能
“以前我们也开通过官方微博,但微博平台更像是一份‘官方报纸’,适合扩散消息。受众在当中比较被动,同时警方发布的信息很快会被微博海量的信息淹没。而微信,相当于一个‘私人热线’,通过点对点的传播方式,互动性更强,可以确保警方发布的信息让好友都能看到,这样可以有效提高警务工作效率。”小南海派出所所长潘长明谈到公共微博与微信的区别说,“微信通过社会化传播,可以实现用户在线报警、求助、咨询、投诉等功能,便民功能更加显著。
金安分局依据工作职责与服务防控需求,建立宣传微信群,共有来自分局各单位的民警、辅警群成员98人,通过分局宣传群,各科室、所对及时发布一线治安动态、先进工作经验以及为民服务新举措,积极为“金安公安在线”、“六安治安在线”提供新闻素材。同时,逐步建立企事业保卫、快递寄递业、金融、旅店、校园安保、物业、消防重点、网吧等治安管理群,有针对性开展行业场所管理、基础信息收集、辖区治安防控等工作,使公安工作触角延伸至行业场所现场末端。
“小南海派出所辖区地处市区最繁华街道,每天繁琐的各类出警任务都已经疲于应对,平时在实践中经常为如何及时、有效、快速地到达出警现场而头疼。”小南海派出所民警说:“自从使用公安微信平台后,便受到群众的关注与喜爱。现在,大家遇到问题,都开始习惯于发微信寻求帮助,特别是在2016年推出的住宿旅客的身份信息在线核查服务,对无有效证件的的入住旅客,业主可以在微信群中上传入住人员实时图像、身份证号码、姓名、地址等信息,由我们对信息进行查询核实,将核查结果及时告知旅馆业主,这样也为我们快速解决疑难纠纷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务求工作实效,“微服务”拓展服务渠道。
目前,分局利用微信网络平台用户多、范围广、传播快的特点,探索建立户籍、身份证、居住证办理、房屋出租承租、流动从业人员自助登记机制,实现“预约有保障,在线咨询解难题”的远程服务模式,切实减轻基层民警负担。
比如,近期各外出打工群众、大学校学生返乡期间,开通户籍业务微信办理平台和户籍微信便民服务群,为各返乡打工群众、学生提供了办证绿色通道,通过微信公布办证需要准备的手续,接受业务的咨询,提供预约服务。如有行动不便的群众,还可以通过微信进行预约,户籍民警主动上门为其采集二代证身份信息。今年以来,共提供咨询服务200余人次,接受微信预约服务50余人次。
同时,各责任区民警动员培训出租房业主、房产中介、流动人口开通网络微信平台,建立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交流群,通过交流群及时登记、更新承租人、出租房屋的信息,来则登记,走则注销,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鲜活”,切实搭建“指尖上”的终端服务群众,努力以群众“获得感”来检验公安改革“含金量”
加强宣传防范,“微提示”带动工作效能。
木厂镇的一位居民说:“把当地派出所添加为好友后,就感觉自己像随身携带了一个‘对讲机’,一旦遇到问题,便可以直接通过微信与值班民警语音对话寻求帮助,特别方便。”
“向公众传递安全防范知识,防患于未然,是我们开通微信平台的主要原因。在宣传内容上,我们也花了很多心思。目前主要对辖区的治安动态、预警信息进行定期微通报、微提示,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通知、通报、日常防范、典型案例、注意事项等信息传达给各群成员。由于发布的内容都是身边事,贴近且实用,同时采用生动活泼的语言,让群众把我们当成贴心的‘密友’。”负责木厂派出所微信平台日常运行与维护的民警胡健说。
通过“微警务”真正把公安工作延伸到群众身边、深入到群众心里,实现基层派出所民警不出单位就可以“定期深入”群众家中“上门走访”“经常深入”群众聚集场所“拉家常”“天天深入”社区、村组进行“巡逻巡查”“时时深入”重点人员开展“帮扶教育”,有效开展辖区人口管理、巡逻防范、纠纷调处、隐患排查、安防宣传等工作,极大提升辖区综合治安防范水平。
(刘玉婷)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0.01.2017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