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之成效•亮点[安徽法制报]
在研讨班上,洪禹候厅长以四个“促进”概括了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给我省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绩。在这些成绩中,我省多项工作在全国均榜上有名,受到司法部的表扬。在效能建设、综合治理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考评中均居省政府部门第一名,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班子队伍建设上以及难点问题解决上亮点频现。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有力
监管场所安全持续稳定。监狱系统连续9年零6个月实现无罪犯脱逃,构建了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扎实开展了“践行新型治监理念、弘扬安徽监狱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和教育质量年活动“回头看”、顽危犯攻坚转化、“春风行动”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项活动,落实“511”教育改造模式,并与多所院校联合办学。
戒毒场所改革成效明显。戒毒系统连续6年7个月实现“六无”,8个劳教场所成功转型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劳教制度清理和戒毒建章立制,废止并修改了部分文件,举办了“6·26”系列活动和戒毒系统第一届戒毒人员康复运动会,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特殊人群管理继续加强。开展了具有安徽特色的“黄丝带帮教行动”,目前有13个市正式启动对监所、安置基地、社矫中心和村居社区开展活动,绝大部分的市和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实行单列,95个县(市区)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实行对“三类罪犯”等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严格管理,社区矫正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成功率和反馈率达到99.3%和99.8%。
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深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现已建立医患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095个,医患调解组织72个,覆盖率达到67%。半年调解纠纷27万件,其中特定行业纠纷达3万多件。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
法律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全省首次发布《安徽律师社会责任报告》,向省委省政府推荐5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并成立4个法律顾问团,我省开展的“1+1”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受到司法部表彰,实施公证行业“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和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继续深化律师进社区活动,上半年律师办案6.7万件,同比增长14.74%;办理公证事项16.9万件;司法鉴定事项3万多件,同比增长19.6%。
法律援助质量不断提高。开通全省统一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深入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活动,上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万件,同比增长14.3%,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24亿元,全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基本调整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上。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局良好。省厅出台《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并计划在三年内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城乡,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深度应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法律服务。为此,省厅专门召开了省、市、县和司法所四级司法行政单位参加的视频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合肥、阜阳等八个市司法局结合本地实际,率先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6个县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160个乡镇级司法行政服务站,1407个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其他各地也将此项工作摆上日程。
法宣教育形式多样。普法方式灵活多样,创新“江淮普法行”形式,推动开展“双百双千”和“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对法治文化市场化运作模式进一步探索,开展了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和“千百十”工程。
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深化
上半年系统上下认真组织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将“三严三实”、“五个过硬”、“五个坚持”以及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当做重点工作来抓,同时以五型机关建设为重点推动各级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政风行风警风。加大典型人物宣传力度,开展“身边的感动——司法行政典型人物事迹展播”活动,大力弘扬朱儒玲同志先进事迹,在全省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开展学雷锋月等系列活动,五百多名青年志愿者加入“爱心队伍”,在省直机关七运会中,取得优异成绩。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完善“六位一体”监督体系,突出抓好巡视工作,并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难点问题解决实现新突破
监狱管理体制有序推进。省政府对合肥、滁州、阜阳三所市属监狱的上划工作专门进行了调研,三个市属监狱的上划工作目前正有序推进,监狱应急机构设置逐步规范,为进一步保证安全和稳定,各监狱单位设立指挥中心,“三共”活动不断深化。
基层人员编制解决有力。规范基层单位机构设置建设,通过清理空编招录,调剂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聘用社会力量,精简机关人员等多种渠道,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1271人。将司法所一起纳入到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目前已落实政府购买大学生公益性岗位933人。进一步充实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切实解决基层单位人员不足问题。
相关工作保障落实较好。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并出台了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
稿件来源:2014年7月21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