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四个重点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11.08.2014  22:28
  •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心系百姓、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安居工程”的同时,应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租和后续管理等各环节的审计力度,为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履行审计职责,笔者以“四个把握”来谈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一、把握住房政策文件

    自2007年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用于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审计前,重点关注当地政府及下属各相关部门在项目开始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研读审计署下发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相关政策及配套报表、并熟悉当地政府颁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有些地方政府还与上一级政府签订了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状,这更能反映该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总体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应将目标责任状与国家及省政府文件相对照,从目标责任状追查当地政府就目标责任状所制定的相关政策,查清该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责任主体以及保障房建设目标是否按计划完成、配租是否规范有序。

    二、把握住房建设状态

    保障性住房建设状态审计主要围绕新开工、在建、竣工三个方面进行。

    新开工项目取证应根据本年度省、市房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及目标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居工程开工任务数,对照审计署下发的相关表格,审查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否如期开工、是否完成了目标责任书中开工任务数。所有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按类别进行划分,主要对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和土地划拨进行审查,重点把握立项批复手续是否完善、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以及“四证”办理是否齐全。

    在建项目取证应结合以往年度项目建设状态和当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数,按正在施工和基本建成对在建项目状态进行分类,以往年度项目截至审计时仍属于在建的,应查清其竣工滞后原因;当年度在建项目应参照目标责任书中的任务数,根据施工合同、设计图纸获取户型面积、住房套数和施工状态等信息,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是否存在影响施工进度等情形。

    竣工项目是指截至审计时,所完成的竣工验收的保障性项目个数。审计时按年度、房屋类别对每个竣工项目的竣工、配租及闲置情况做实地调查,审查的资料有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结算书等。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审查配租套数、配租对象以及是否纳入社会监督,对已竣工但闲置的保障性住房要查明其闲置原因。

    三、把握住房配租信息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首要目的在于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配租工作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过程中加大对配租的保障性住房的审计力度至关重要。配租环节的审计,主要围绕分配运行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归根结底就是要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到保障性住房。

    一要关注当地政府出台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具体查看配租管理模式和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申报程序、审核办法,确定配租对象和配租排序的方式,重点把握有无出具虚假证明、骗租保障房等情况。二要关注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正性,分配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当地房管部门对保障性住房房源、配租方案、配租结果是否向社会及时公布,配租过程中是否以摇号排序等方式公开进行。三要对配租入住对象进行调查,审计时应抽查配租对象的户籍档案,检查是否有不符合条件的群体纳入申报对象。四要深入保障房小区,将前期核实的实际竣工套数,与实地走访的配租套数相比较,计算出闲置套数,制作竣工-配租-闲置取证单,并结合房管部门实际配租入户档案,核查是否存在虚报竣工套数、有无房屋闲置等情形,并对入住率和使用率进行调查,分析出产生问题的原因。

    四、把握住房后续管理

    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应作为跟踪审计中延伸审计的一部分,近年来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在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形成长期有效的后续管理模式尤为重要,这直接关系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审计前,应成立由审计、财政、民政、察监等组成的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进行入户抽查,且抽查面不低于30%,对其中有疑问的,由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联合会审,形成书面材料作为审计取证的一部分。深入小区重点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是否完善、物业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检查新建保障性住房设计的合理性和实用性,是否存在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的质量缺陷,并做好住户反馈意见记录。

    虽然各地将“三审两公示”制度作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的一部分,但在审计过程中仍然发现有准入机制不合理、审核机制不健全、退出环节不完善和后续长效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这就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加快建立保障性住房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健全住房保障信息共享、联审和核对机制。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建立保障房和保障对象档案,记载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核和分配情况,保障房建设、筹集、出租情况,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金补助发放情况,违法违规情况等信息。作为保障对象也应当如实申报住房、人口、收入和经济状况,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主动向房管部门报告并退出申请。 

    综上所述,笔者从以上四个方面反映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应把握的四个重点,实际审计过程中在做好以上四个方面的同时,并与财务审计有机结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确保审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