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省将异地互查酒驾毒驾 并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

23.09.2015  18:19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打非治违”第五波次统一行动部署会精神,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原定的“打非治违”第五波次集中整治酒驾、毒驾,扩展到整治高速公路夜间通行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

全省异地互查酒驾毒驾

为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9月21日至24日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开展酒驾毒驾全省异地互查,为即将到来的中秋节、国庆节护航。

21日,合肥交警挑选业务精、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民警组建执法小分队来到池州,在当地交警部门的配合下,充分运用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酒驾查处数据分析,查找酒驾高发区域、时段、路段和车型,设置多个查缉点,严查酒驾毒驾。当晚,滁州交警来到淮北,以宾馆、饭店、歌厅、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周边道路以及大型社区进口处为重点,在当地禁毒部门的配合下,设置多个查缉点,对过往车辆重点查处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各地结合农村酒驾发生率增多实际,将整治酒驾重点区域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依托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道路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执勤卡点,严查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酒驾。

全面加强高速公路管理

加强货车通行秩序管理,将视频巡逻与路面巡逻相结合,严查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整治货车通行乱象。

加强客车重点违法查处,高速公路省际交警执法站实行24小时勤务,重点守住夜间和凌晨时段,坚决把住上高速口和省际口,严查客车超速、超员、凌晨2点到5点违规运行违法行为。

加强源头动态监管,各地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夜间突击检查“两客一危”企业,重点检查动态监控系统是否在用、监控值守制度是否落实、车辆GPS是否在线,检查客运车辆是否按照不超过日间限速的80%行驶。凡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车辆GPS不在线、不能用的,有超速违法值守人员未提醒纠正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依据动态监控记录的违法信息,依法作出处罚。

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

紧紧扭住“打非治违”前四个波次排查发现的问题不放松,各地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督促被约谈企业将安全隐患切实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继续对辖区运输企业进行梳理排查,再集中约谈一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多发、问题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督促落实源头管理责任,整改安全隐患。

集中曝光一批约谈后问题依然突出、隐患整改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强化社会警示教育。

督促本地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旅游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校车进行检验、报废,并完成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清零”工作。

(马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