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雇人“霸占”公共停车位 交警多次查处仍不整改

23.03.2016  17:13

  繁华商圈,公共停车位本来就供不应求,有人却花钱雇人长期霸占。近日,市民赵小姐在合肥巢湖南路寻找公共停车位时,发现一些车位被商户私自占用,看守人自称“受雇看守车位,不进店消费不给停”。

  投诉

  免费公共停车位有人看守?

  上周末,赵小姐开车前往包河万达广场。由于商场地下停车场车位已满,赵小姐试图在商场周边街道寻找免费停车位。可让赵小姐没想到的是,停车位找到了但不能停,因为有人受雇“看守”路边数个免费停车位。据赵小姐回忆,当她准备倒车入位时,突然出现一位老年男子叫住了她,“直接告诉我,这个位置不能停,是酒店的位置。”面对赵小姐的质疑,对方表示:“我就是专门替老板看守这些停车位的,不在酒店吃饭就不能停。”

  探访

  沿街商家私占多个停车位

  3月22日,记者驾车来到巢湖南路,赵小姐提到的那位看车男子依然在路边摆设障碍。“怎么不够停,马路对面我们酒店也有位置!”得知记者是食客,男子表示停车位充足,可随便停。男子称,“别家我不管,老板给我工资就让我看这些停车位。店门口两个,对面还有两个,不守怎么办?”

  酒店为何要派人看守路边公共停车位?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上酒店王姓负责人。据其介绍,酒店比邻万达广场,车多、车位少,酒店门口能否方便停车会直接影响自家生意。为何雇人把守路边停车位,该负责人以在外地不了解情况为由拒绝回应。采访结束前,该名负责人告知记者,酒店月底将搬离巢湖南路,“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

  回应

  再不整改将对其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因此,私占公共停车位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

  记者随后联系到辖区包河交警大队二中队,据中队长陆鸣介绍,此前他们也多次接到市民投诉,反映该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他们也多次前去执法,“我们也收缴了他们占道用的工具,但是我们一走,他们又继续占道。而且我们每次去执法,他们店老板也总是借故离开。”

  陆队长还介绍说,如果酒家继续这样占用公共停车位,他们将会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如果他们继续无视,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就可立案行政处罚。”

  广大市民如果发现商户设桩私占道路内临时停车位,可以向交警或城管部门进行举报。

来源: 合肥晚报     作者: 乐天茵子 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