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工商局部署开展老年消费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15.01.2018  22:01

  近日,中消协发布2017年消费维权舆情十大热点,其中“老年保健品”高居榜首。阜阳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当前老年人消费领域的存在的乱象及突出问题,决定自2018年1月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老年消费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欺诈老年消费者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护广大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广大老年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本次专项整治,明确三项具体整治内容。一是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以义诊、感情营销、赠送礼品等方式销售老年消费用品,从事无照经营的行为。二是整治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各类禁止性规定及违法情形进行整治。三是打击违反“两条例”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变相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

  其中,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各类禁止性规定及违法情形:一是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二是通过渲染、夸大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方面的内容;夸大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称为祖传秘方;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的;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内容的行为。三是在交易过程中通过采取会议讲座、赠送礼品、免费体验等欺骗手段推介、销售的经营行为。四是检查上市销售以及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的各类老年用品包装、标识,严格标签标识管理。内容应当齐全、有效、规范,避免误导宣传。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切实成效,阜阳市工商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方法任务,细化工作举措,严格工作要求,动员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迅速、密集展开行动。一是加大老年消费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以保健用品、健身器械、护理防护及康复用品、服装鞋帽、床垫等商品为重点,加大老年消费品的抽检力度,严查以次充好、出售过期变质用品、制假售劣、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力度。重点监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查处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的广告;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三是加大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重点在酒店、宾馆、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打击老年消费品非法会销、变相传销行为。四是加大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发现重大案件违法线索依法查办或根据工作职责移交,加强督办协办,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及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五是畅通老年消费纠纷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老年人的消费投诉,加大督办和反馈力度,确保老年消费者诉求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消费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12315微信号等媒介载体开展老年人消费警示,提高老年消费者维权意识,帮助老年人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增强老年人识假辨假能力,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