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省局会议精神迅速部署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

23.12.2015  17:13

  12月22日,全省工商系统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滁州市工商局立即行动,决定从2015年12月21日开始至2016年2月29日结束,集中开展两节期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面净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健康祥和的节日。

  此次专项行动突出对交易量大、消费集中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经营者仓储地、商场超市、展销会、农村集市(庙会)等重点场所,违法行为高发频发的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清理。重点整治烟酒、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日化用品、烟花爆竹等节令商品。重点打击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等侵权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以及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表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美容服务和投资类广告违法行为;利用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站、团购网站、网络广告平台、资讯门户网站、搜索平台网站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商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行为。

  整治期间,全市工商系统将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通过市场日常监管、公众投诉举报、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等形式,收集、梳理案件线索。联系烟酒、电器、日化、电子产品等知名企业,充分依托和发挥企业打假的信息优势、识别辩假专业优势,拓展案源发现渠道。将采取市场巡查、开展商品质量抽检、与厂家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严厉打击各类质量不合格商品及“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虚假宣传等欺骗性销售行为。对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商部门将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发现的大案、要案将实行“挂牌”督查督办,限期办结,确保案件查处及时、到位。同时,要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广发宣传,切实营造打假舆论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