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警方快速侦破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王明祥 严和平

26.11.2014  12:18

  “再狡猾的狐狸也不是猎人的对手”,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在老家福建泉州被抓的那一刻,他才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这个一向自以为是的狡诈“狐狸”,终于尝到了以身试法的滋味,乖乖地把双手伸进冰冷的手铐。

  在“守护平安-冬季行动”中,安徽郎溪警方经过缜密侦查,远赴福建省泉州市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男,42岁,福建惠安县人),快速破获一起涉案价值600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打响了郎溪县公安局“守护平安—冬季行动”、“打防犯罪会战”的第一枪。

  2014年9月29日,郎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本县居民潘某报警称:近年来,福建惠安县人曾某某以在郎溪县做工程石材需周转资金为名,许以月利息2-4分的回报,先后向该县居民潘某及其亲朋好友借款80余万余。2014年7月份,曾某某突然不知去向。经调查,曾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

  接报后,郎溪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经侦大队全力以赴侦破案件,尽快抓获嫌疑人,挽回群众损失。经侦大队深入了解案情,认真分析曾某某可能逃匿的去向,并成立抓捕组远赴千里之外的福建省泉州市开展工作。11月21日,抓捕组民警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将曾某某抓获归案。

  初步审查:2011年以来,曾某某以在郎溪县做工程石材需要资金周转为名,许以每月1.5%至9%的高息,向郎溪县居民潘某等2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至2014年7月,曾某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余万元,后其因无法归还后逃匿。

  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已被郎溪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