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法院组织公民旁听庭审

24.04.2017  20:29
 

  安徽法院网讯      4月21日,郎溪县人民法院举办公民旁听庭审活动,20余名社会各界群众现场旁听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起诉被告人谢某于2016年12月2日,见朋友与他人发生冲突时,挥拳殴打对方,后持木棒殴打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刘某头部、右手拇指受伤,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次日,谢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谢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提请法庭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上,谢某自愿认罪,表示要与被害人就损害赔偿进行协商,积极赔偿。法庭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零距离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进一步提高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