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建平中心派出所邀请禁毒民警上辅导课

12.12.2014  14:42

  为切实推进社区禁毒工作,加强对涉毒人员的管控。12月11日上午,郎溪县建平中心派出所邀请县局禁毒中队民警参加该所早例会,就如何更好地开展社区禁毒工作和涉毒人员管控进行专门辅导,全力推进该所禁毒工作上台阶。

  辅导课上,禁毒中队长杨先勇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就《禁毒法》对全所民警进行了认真地辅导。“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经过辅导,民警对社区戒毒工作有了更加深入地理解。同时,民警还对社区禁毒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涉毒人员“不假外出”、“不安琪尿检”、“超期未报道”、“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认定”、“告诫书是连续计算还是累计计算”等具体专业问题与禁毒民警进行了交流互动,禁毒民警均一一进行了回答,并表示今后工作中大家要加强沟通交流,如遇法律或执行问题,可随时探讨或向上级部门请示,共同做好社区禁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