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郎溪县政府印发《郎溪县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方案》
23.01.2015 17:41
本文来源: 工商局
郎溪县政府近日印发《郎溪县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方案》并实施。
《方案》明确了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要求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使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精神,提高政府监管服务效能,保障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顺利进行。强调县政府对公示工作负总责,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能,推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指导企业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公示登记备案、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行政处罚等信息,其他政府部门公示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郎溪县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市场监管、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工作的统筹协调、宣传培训、推进落实和指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文明办、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有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3.01.2015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