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打架起纠纷 法官耐心促和解
13.11.2014 14:20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对不起,请你原谅,我们握手言和,以后还是好邻居。”在和县人民法院石杨法庭庭长殷宝林和承办法官王恒武的悉心调解下,被告黄某带着愧悔的目光,紧紧握住原告孙某的手说。看到这一幕,殷庭长和王法官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13年11月8日,原、被告因琐事发生打架,原告在厮打中受伤,被亲属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21620元,被告拒绝支付原告医疗费用。
2014年8月4日,原告孙某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黄某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75076元。石杨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王恒武及时前往被告家中送达民事诉状及相关材料,并走访邻居了解情况。原来原、被告素有宿怨,矛盾较深。殷庭长和王法官考虑到双方抵抗情绪大,矛盾容易激化,而且原、被告双方系邻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处理不好,积怨有可能加深,对双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极为不利,只有和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殷庭长和王法官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向黄某说明其动手打人的行为是错误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和履行赔偿义务。另一方面通过双方的亲朋好友和村镇两级组织共同做劝导工作,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处事,要珍惜邻里关系和睦的重要性、可贵性。通过不懈的努力,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使双方剑拔弩张的紧张关系逐渐得以缓和,促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对方表示歉意,愿意搞好邻里关系,并自愿与原告达成了和解协议,黄某当场将赔偿款交给孙某,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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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014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