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书林:阅读立法助力文化强国
全国政协委员邬书林一直是一位热心的阅读推广人,不论作为主管图书出版的领导,还是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三句话不离读书。在他看来,阅读是关系民族素质和国家未来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为此,在近些年的全国两会上,他连续召集志同道合者,提出推动全民阅读的提案。在近日举办的江苏书展上,本报记者就阅读立法的相关情况采访了邬书林。
记者:去年两会期间,您联合148位政协委员提交提案,要把全民阅读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今年的两会期间,您又联合40余位委员督促尽快出台《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请问,目前该条例的进展如何?
邬书林:全民阅读是一项国家战略,通过立法使它能够长久地对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等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目前,我们国家的立法工作者已经介入整个文本的起草工作,现在文稿已完成第八稿,正在各个省市自治区征求意见,进入国家的立法程序。大家期盼已久的阅读立法近年将变成现实,我们都期待这一天。
记者:这个条例对全民阅读会起到什么作用?
邬书林:我们之所以推动立法,最基础的意义是通过立法的形式,保证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我们认为阅读是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国家要正常运转,需要国民素质的提高。只有国民素质提高了,国民有知识、有能力建设自己的国家,有能力为国家建设提供各种各样的建议,对国家运行提供自己的见解,这个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才有最坚实的基础。所以,我们立法的宗旨在于保证公民实现最基本的文化权益,这个基本文化权益就是通过阅读掌握知识、掌握智慧、掌握方法,更好地观察社会、认识社会,保证这个国家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同时,阅读立法要解决几个关键问题,要通过这部条例使阅读有条件实现。所谓条件就是要有钱做这个事,有人做这个事,有社会认同来做这个事;要解决阅读场地、阅读图书、阅读机会的问题。所以,我们在条例里面把阅读的宗旨、阅读的条件、阅读的方法,社会各部门、各阶层的职责、功能都界定清楚。
记者:参与《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的专家来自于哪些部门?他们对于阅读立法的背景、意义、措施是否非常了解?《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会不会也像《图书馆法》一样“难产”?
邬书林:全国人大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以及相关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都已经介入到这部条例的起草工作。而且最近我们还把这部法拿到少数民族地区征求意见。
你刚才担心会不会重蹈《图书馆法》“难产”的前车之鉴,这次我们很务实,没有先搞一部法,而是先搞条例。因为通过《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能把我们要解决的问题解决掉,而立法程序相应简单一点。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会为尽快出台《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而努力。通过努力,社会的认同度会越来越高。如果遭遇立法困难,我们会联络更多的专家学者提更多尖锐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