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村民遭“侧漏”烟花弹袭击受伤 左眼球摘除
11.10.2014 11:54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家住安徽省凤台县钱庙村的陈某在放烟花时遭遇了“侧漏”烟花弹的袭击,导致陈某受伤,左眼球摘除。10月10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进行了调解,销售烟花公司一次性赔偿李某因燃放质量不合格烟花导致的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各类损失214000元。
2014年7月份的一天,陈某的哥哥家喜得孙女,家中添丁且母子平安,一家人自然欢天喜地,众亲朋、乡邻也纷纷前来道贺,高兴之余,陈某买来烟花庆祝。谁知烟花点燃后,烟花弹未向天空绽放,却从底部侧面处炸出,陈某躲避不及眼睛被炸伤,并当场昏迷。经医院诊断,陈某左眼球破裂,眶骨骨折,最终左眼球被摘除。
经鉴定机构鉴定,陈某伤情构成七级伤残。后陈某向销售商要求赔偿,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陈某因此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定销售公司销售的烟花质量不合格,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宣判后,销售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销售公司虽向法院提交了产品抽检检验合格报告,但该检验报告仅是质检部门针对部分抽样产品作出的,不足以证明涉案烟花质量也符合规定,并且从陈某提交的经燃放过的烟花残壳来看,烟花弹确实从侧面炸出,明显不符合存在缺陷。销售公司作为该烟花产品的销售者,理应对陈某因伤残导致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当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于庭后即时进行了履行。(李旭东 刘凤玉 记者 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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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14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