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落定不相让 法官调解维亲情

26.05.2015  14:10
 

  安徽法院网讯  5月8日上午,张大、张二等四人来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丹阳法庭,要求确定他们去世兄弟张三的财产为遗产,并予以分配。接到诉状后,丹阳法庭登记立案,及时将案件移送承办法官。

  张三、张大等五人系同胞兄弟姐妹。张三年轻时因种种原因未婚娶,一直与老大一家一起生活,2014年9月不幸离世。兄妹四人在整理张三的遗物时,发现张三在农行有35000元的存款。父母已经去世二十余年,张三又无妻室,这笔钱理应归兄妹四人所有。四人便赶往银行欲将该笔存款取出,孰料,银行认为户名为张三,应先证明该笔存款为张三的遗产,才能由其兄弟姐妹取走。

  兄妹几个没想到取出原本属于张三的存款会如此周折,辗转多次仍无果,遂来到丹阳法庭寻求解决。

  通过一系列证据,法院认定了该笔存款为张三的遗产。但兄妹四人又为该笔遗产的分割争吵不休。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四人调解,从情理法的角度做思想工作,年近七旬的老大流泪了,其他兄妹三人也沉默了。最终,其他兄妹三人认为大哥对老三的照顾多,愿意放弃对老三遗产的继承权,四人达成了一致协议。当天下午,张大的儿子特意赶到丹阳法庭,称存款已经取出,并代其亲属表示感谢,感谢法庭不仅解决了遗产的问题,也让一个大家庭更懂得相互理解和体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