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老总逢年过节狠捞“礼金” 公司排队送钱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获悉,原安徽高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吉林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该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据法院审理查明的29起受贿犯罪事实显示,有11家担保、贷款公司为了在业务开展等方面获得帮助向其行贿,还有一部分行贿人为了在担保公司获得贷款,也得给其送钱。张吉林毫不费劲地牵线,做起无本“万利”的买卖。
助开发商拿地
今年52岁的张吉林是安徽省庐江县人,先后担任安庆市城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安徽高速融资租赁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2008年1月,安庆市政府和上海绿地集团签订了《关于建设安庆市中心商务区战略合作协议》。然而,受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绿地集团无法交齐土地保证金。时任上海绿地集团安徽事业部董事长石文红(另案处理)便找时任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张吉林帮忙。
随后,张吉林个人决定从城投公司拆借资金5000万元给绿地集团用于项目的土地补偿金,并签订了借款协议,将钱转到绿地合肥置业公司账户。至2009年年底前,这笔钱被陆续归还。
不过,张吉林没有白出力。2008年11月,张吉林来到绿地安徽事业部,商谈相关事宜。绿地集团公司为感谢张吉林的支持,同意为其“解决”一辆车。随后,合肥置业转给张吉林121万元。张吉林用这笔钱支付购房款及买股票等。
公司排队送钱
记者梳理发现,在2010年到2013年间,向张吉林行贿的主要集中在担保贷款公司,有11家之多。此时,张吉林担任安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而市金融办正是担保公司的主管部门。
记者注意到,很多公司负责人以节日名义,扎堆给张吉林送钱。仅2012年春节,就有安庆市企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庆市明庆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安庆公民小贷公司、安庆长江小额贷款公司、安庆民发小额贷款公司、安庆富中小额贷款公司、桐城市中兴融资担保公司等10家公司负责人或派出工作人员排队“拜年”,送给张吉林2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过节费”,为的是在业务管理、增效扩股、审批程序等方面得到张吉林的关照。很多行贿人表示,送钱送卡时,张吉林会推辞一下,然后再收。
张吉林不仅收钱帮担保公司拓展业务,一些业务公司为了获得贷款也要给他送钱。如安庆中辰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为感谢张吉林帮其从安庆明庆担保公司贷款200万元以及希望继续得到关照,送给张吉林人民币5000元、冰柜一台。
一审两罪并罚
在庭审时,张吉林辩称,自己只是礼尚往来收礼金,送礼的人也并无具体请托事项。法院认为,从各证人证言中可以看出,行贿人均是看中了张吉林手中的职权而行贿,行贿的目的是为了感谢或者希望得到张吉林的关照,然而张吉林在明知他们行贿目的情况下仍收受他们所送的财物,属为他人谋取利益,应认定为受贿。
法院还认为,张吉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5000万元供给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构成挪用公款罪;张吉林受贿共计人民币171.78万元、购物卡13.2万元、美元2000元以及名牌手表、加油卡、电脑、手机、冰柜等,构成受贿罪。张吉林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赃,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故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张吉林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继续追缴被告人张吉林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见习记者 范天娇
原标题:“落马”老总逢年过节狠捞“礼金” 公司排队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