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2015年通用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做好通用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皖教财函〔2015〕7号,见附件1)要求,从2015年4月1日起,通用办公设备全面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经费来源包括纵横项科研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范围和配置标准。
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包括:计算机(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喷墨打印机)、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 投影仪、空调、 服务器。
批量集中采购基本配置标准(见附件2,3,4)。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财政厅安排,上述设备批量集中采购原则上每年实施一次,协议采购同时停止执行。
2月15日前,省财政厅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接受各单位申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校工作要求。
1、为做好上述设备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请各部门认真学习,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年度预算,本着必需、节约原则确定配置标准。
2、填写《安徽建筑大学通用办公设备采购申请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务必于2015年2月13日上午10:30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
3、凡未按时申报采购上述批量集中设备的,逾期不报本年度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通用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pdf
安徽建筑大学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