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举家逃债无下落 担保人拒绝还款被拘留
24.03.2016 17:28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就算牢底坐穿,我也不会替别人还钱…!”3月17日,面对被执行人刘某的叫嚣和不听规劝,枞阳县人民法院果断对刘某采取了拘留措施。三天后,刘某的亲戚出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一起被拖了将近半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终于得以落实。
2014年,刘某的朋友称生意需要向申请执行人借款10万元,刘某信誓旦旦地为朋友借款作担保。借款逾期后,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讨未果,遂将刘某及刘某的朋友告上法庭。法庭判决刘某的朋友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债权人借款10万元,刘某对该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确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名被告仍未履行,债权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主债务人即刘某的朋友因欠下巨额债务,举家外出,下落不明;担保人刘某也故意躲避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遂依法对刘某执行拘留,惩戒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老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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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2016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