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文化部专家管理系统更新数据的通知
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信息化建设,实现文化系统高级专家信息动态管理,根据文化部通知,开展文化部专家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对文化系统高级专家信息进行采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信息采集工作收录范围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文化系统专家(含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专家):
1.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中央重点联系掌握高级专家;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5.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7.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9.文化部优秀专家;
10.其他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专家。
(二)其他正高级职称(在职)的文化系统专家。
二、信息采集内容
专家信息采集内容包括:
(一)专家基本情况和个人信息;
(二)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
(三)专家类别情况;
(四)学历情况;
(五)工作经历情况;
(六)学习培训进修情况;
(七)考试情况;
(八)考核情况;
(九)社会兼职情况;
(十)出国访问交流情况;
(十一)获项目资助情况;
(十二)获奖励情况;
(十三)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十四)院士情况;
(十五)著作论文情况;
(十六)受聘情况;
(十七)作品或剧照;
(十八)主要业务成就;
(十九)最新成果;
(二十)个人2寸证件照;
(二十一)其它相关信息。
三、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一)文化部专家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到专人负责,保质保量,按时报送。
(二)请按照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统计,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并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信息录入,所录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无遗漏。
(三)加强信息录入和系统管理,确保专家信息安全和保密。
四、其他事项
(一)请专家下载安装“文化部专家管理系统个人版”软件(不需安装专用版),填写后生成RPU文件,导出报送。
(二)各地(单位)下载安装“文化部专家管理系统专用版”软件,导入专家个人版信息,经审核后连同一览表上报。
(三)专用版、个人版软件及使用手册下载地址:1. 省文化厅网站“通知公告”栏;2.文化系统人事QQ群共享文件。
(四)各地区、各单位请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电子版信息上报厅人事处。报送邮箱: [email protected] 。
技术支持:陈孟琦 0551-62881026。
附件: 专家管理系统安装软件
安徽省文化厅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