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助异地退伍军人确认入伍军龄解决退休年限问题

14.11.2014  18:42
      10月24日下午,家住黄山市屯溪区退伍军人汪文龙急匆匆来到休宁县档案馆想调阅当年退伍档案,为今年12月份退休时将军龄计算工龄提供历史依据。         据了解,按有关方面规定复员转业军人军队服役期限在退休时可算作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汪文龙氏,男,1954年12月份出生,宁国市河沥镇人,1970年在宁国县参军入伍赴四川省江油县青连区56045部队服役。1976年退伍复员被安置在休宁县汽车队工作,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经过刻苦拼搏考上了合肥工业大学,1981年四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至铜陵市机械工业局工作,因家属妻子当时在屯溪市屯溪皮鞋厂工作,组织上照顾夫妻两地分居,遂于1982年调至屯溪柴油机厂工作。2014年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时,人社部门告知其个人案卷中没有有关入伍时期的资料信息,因此,1970年至1976年军龄不能算作工龄,在计算退休额度时不予考虑。汪文龙一听,立即傻了,若找不到退伍档案,每月将损失300多元。         档案馆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迅速从退伍军人档案数据库中找到他的相关资料信息,并为他打印出具了《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员退伍军人安排工作登记表》等三份资料。顺利解决了他的军龄计算工龄问题,有力地维护了退伍军人的合法切身利益。汪文龙拿着证明材料内心激动不已,并一再表示感谢。           (休宁县档案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