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副校长车祸身亡”追踪 安徽司机诉杭州交警获受理

04.02.2015  13:02

  2014年6月12日,安徽歙县籍司机汪国财在杭州绕城高速上驾驶一辆大货车时,一辆奥迪轿车突然强行变道导致两车相撞,奥迪驾驶人浙大副校长吴平当场身亡。去年12月,汪国财向杭州市拱墅区法院起诉杭州交警部门,对其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并获得法院受理。记者昨日获悉,这起行政诉讼将于下周在杭州开庭。

   汪国财起诉杭州交警下周开庭

  事故发生后,杭州交警部门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吴平驾驶的奥迪轿车变道是引发事故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汪国财驾驶的大货车超载、制动系统问题加重了事故后果,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汪国财一方当时就表示了异议,并申请了听证,但是并未改变事故认定的责任划分。随后,杭州交警向汪国财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

  为讨个说法,汪国财先后10次赴杭州。因为对杭州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他于2014年年底向杭州拱墅区法院起诉杭州交警,案件随后被法院受理。昨天上午,汪国财收到了杭州拱墅区法院送达的传票,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将于下周开庭,并在当天进行证据交换。

   大货车是否超载仍是案件焦点

  昨天下午,记者与正在歙县老家的汪国财取得了联系。

  虽然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已经无法更改,但是汪国财仍然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次要责任。“如果需要赔偿,保险公司会理赔,我只想要一个说法”,汪国财介绍,因为大货车超载情况与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以及杭州交警的行政处罚决定都有很大关系,这次起诉杭州交警,就是为自己讨个说法。

  据介绍,这起行政诉讼案件的焦点仍然是大货车的超载问题,汪国财一方认为,大货车超载与否,是在自己不在场的情况下称出来的重量,而且车上的木材还经过消防部门的喷水处理,因此他认为杭州交警认定大货车超载30%以上并无依据。

  据杭州交警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显示,大货车超载率为32.34%,超过30%以上,大货车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杭州交警对汪国财所驾驶的大货车超载30%以上罚款2000元,对大货车制动系统不合格罚款200元,并对汪国财驾照扣除6分。 (记者 纪在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