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民警因公殉职追认烈士 双生儿子“子承父业”当警察
今年9月30日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记者走进烈士陈明志的家里,了解到陈明志牺牲后,他的双胞胎儿子“子承父业”,也当上了警察。
陈明志,男,1958年8月出生。1980年7月从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参加公安工作。1992年7月22日,陈明志等6名干警在炸药库勘查被盗现场时,库内存放的2424公斤TNT炸药被犯罪分子预先设置的引爆装置引爆,壮烈牺牲。1993年,陈明志同志被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同年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陈明志牺牲时,他的两个双胞胎儿子年仅8岁。“当时我们刚刚小学放暑假,没人告诉我们,还以为爸爸又出差去了。”陈榕告诉记者,父亲去世后,母亲从未在他们跟前流过泪,只不过时隔多年后他才想起来,那时候母亲床头放的,是速效救心丸。2003年,两兄弟大学毕业后,双双考入公安队伍。从一线实战单位的普通民警做起。在当了8年的刑警之后,今年5月份,弟弟陈煜调任梁园派出所副所长;去年3月份,哥哥陈榕由肥东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调到新城派出所任副所长至今。
“其实,烈士家庭虽然是一种荣誉,但是也确实是痛苦。”陈煜说,在那些艰难的岁月里,兄弟俩从未在母亲面前提过一次父亲。时隔多年,他们也宁愿选择淡忘而不是再次撕开伤疤。(记者 王刚 通讯员 合公新)
■对话
记者:什么时候真正开始理解父亲的?
陈煜:干了8年的刑警,才终于明白父亲为何早出晚归,因为干刑警总是在路上。任务来了,说走就得走。
记者:如何理解警察这份工作?
陈榕:警察外表看似很光鲜,其实需要牺牲很多东西,只有一步步走过父亲的路才知道,原来是那么不容易。但是,干的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记者:现在父亲对你们有何影响?
陈煜、陈榕:父亲是烈士,家里还挂着他的照片,我们和母亲也会经常看到。我们会以父亲为榜样,努力工作,为人民更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