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羔羊”成为“金不换”重新犯罪率为“零”

05.11.2015  15:20
 

  安徽法院网讯  10月28日,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当小雅和小婉(均为化名)接到法官的判决书后,激动的哭了,表示吸取教训,迷途知返,做一个队社会的有用之才。小雅和小婉因为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审后,法官依据两个人认罪悔罪态度,其亲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遂对两个人进行适当的减刑。判决后,少年法庭法官卜庆永、王晓红对两个少女进行判后释明和判后答疑,使其认识到罪行的危害性,同时也让两个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温情。近年来,宿州中院注重爱心感化和释法明理,帮助悔过自新,同时延伸帮教服务,跟踪回访到位,让他们放下包袱,坚定信心,消除再犯因素,减少重新犯罪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