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十五年的欠款

26.05.2015  14:10
 

  安徽法院网讯    15年前生效的法律文书,因被执行人举家外出,不知所踪,致使该案成为陈年积案。就在申请人索要欠款无望时,界首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踪影,于是,再次启动执行程序。近日,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履行了还款义务,这件时隔15年之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终圆满解决了。

  1999年5月,刘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便向朋友马某借款2.2万元,刘某给马某出具了借条一张,并答应当年12月上旬还款。还款期限届满后马某多次催要欠款,刘某却以种种理由搪塞不予还款。为此原告马某于2000年2月份向界首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刘某偿还欠款及利息。该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刘某通过民间借贷所欠原告马某钱款应及时偿还,双方对利息虽无约定,但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遂依法判决刘某限期偿还原告马某欠款人民币2.2万元及利息。

  马某从法官手里接过判决书,心想这笔欠款终于有了追回的希望,熟料,刘某为逃债而销声匿迹。马某申请法院对刘某强制执行,界首执行法官穷尽了执行措施也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刘某的踪迹和可供执行财产,该案只能暂时中止执行。

  一晃15年过去了,当初的那份铅印的判决书也早已变皱泛黄,不抱希望的马某也把索要欠款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

  2015年3月,刘某携家带口回到了界首市沙南某村的老家,在附近集镇上又做起了小生意。刘某侥幸地以为,十五年漫长的光阴漂白了自己欠款的斑迹,但界首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却没有忘记这件陈年旧案。得知刘某返家的消息,界首法院执行局再次启动执行程序。当执行法官站在被执行人面前时,起初,刘某矢口否认:“你们找错人了,我从来没有欠过任何人的钱!”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刘某色厉内荏地说。但当那份泛黄的判决书和那张被执行人签名的欠条出现在其面前时,刘某终于承认了当年的这笔欠账。于是,他从家里拿出了外出打工的积蓄,偿还了申请人马某的2.2万元欠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