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企业公示(第004号)
根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规定,我局依照进口药品总代理企业备案要求,经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进口药品总代理企业规定的内容。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进口药品总代理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2月7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999275(传真) 邮政编码:230051
地址:合肥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大厦1413室
附件:进口药品总代理企业名称 点击下载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