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26.10.2016 19:0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宁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和内容。一是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将劳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征地拆迁、土地纠纷、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至“低收入标准”,进一步简化困难证明手续。二是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三是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建设和管理。一是全面实施法律援助综合管理质量标准,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二是健全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机制,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三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和保障。要强化组织协调,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要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市财政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购买法律服务、宣传培训、律师值班、设备更新、上级指定办理案件等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强队伍建设,在发挥好律师法律援助“主力军”作用的同时,鼓励通过购买法律服务、公益性岗位和人事代理等办法,吸纳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充实到法律援助队伍。要加强部门配合,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为法律援助提供必要支持,不断完善民事、刑事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发改、国土、住建、民政、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支持法律援助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保障,提供办案便利。
(宁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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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2016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