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审计机关就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提出明确要求

22.05.2014  19: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合肥市审计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的通知》,围绕加强审计计划及实施管理、构建监督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等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在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要在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确定为必审内容,必要时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监督的作用,保障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审计实施管理。在审计实施中要加强对公务支出预算管理、会议和培训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等八个方面的审计监督,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

三是完善检查工作机制。要结合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着力检查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要求制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规定等情况,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完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和公开。要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告一批典型案件,狠刹铺张浪费之风。

五是加强审计工作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工作的指导和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统筹调配资源,推动建立健全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

六是强化沟通反馈机制。全市审计机关每季度末要向市局报告审计项目中涉及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情况。市局每季度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情况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