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11.09.2014  11:29

 

日前,黄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对象范围、学习内容、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坚持和完善公务员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把法制教育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内容。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集中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定期对公务员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拓宽渠道。机关公务员学法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各单位每年要安排不少于2次法制讲座、学习论坛等为主要形式的公务员集中学习,大力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广泛搭建公务员学法用法平台。将提升公务员法治思维的相关内容纳入“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课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通过开办专栏、专刊、专题节目等,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三是创新方法。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的经验,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研讨等形式,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法律进机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为载体,创新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书画作品展、法制专栏图片展、法治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监督和考核,营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努力推进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并确保取得实效。

                  (黄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