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
皖农机计财〔2016〕113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2015年,农业部农机化司印发了《关于暂停安徽江淮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120号)和《关于暂停浙江新昌县登顶峰机械有限公司和安徽岳西县丰源茶机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156号),暂停了安徽阜阳市宏强农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强公司)、浙江新昌县登顶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顶峰公司)和安徽岳西县丰源茶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2016年5月26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茶叶加工机械生产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6〕95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了丰源公司6CHT-12型智能化烘焙提香机补贴资格,并恢复了该公司其他被暂停型号产品补贴资格。
考虑到农民群众购买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需求,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徽阜阳市宏强农机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6〕7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新昌县登顶峰机械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6〕77号),经研究决定:
一、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宏强公司2BYF-2、2BYF-4型玉米精量施肥播种机,登顶峰公司6CHX-800型抽屉式烘焙提香机和6CHX-980型旋转式烘焙提香机。
二、自即日起,恢复宏强公司、登顶峰公司其他被暂停型号产品补贴资格,已被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除外。在暂停补贴期间,上述公司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
三、宏强公司、登顶峰公司、丰源公司要以此为鉴,强化诚信建设,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规定,加强补贴机具归档申报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切实履行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的主体责任和义务,不得再出现类似问题,如再次发生违规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理。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