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粮食局,省旅游(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省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库:
近期,全国一些地区连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深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等重点工作,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的部署和要求,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不得有丝毫麻痹大意。各级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底线。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采取切实措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彻底整治当前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及时组织安全隐患排查。要从天津“8·12”事故和粮食行业发生的事故中汲取沉痛教训,全面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尤其要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在去年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外包作业、登高作业、烘干作业、进出仓作业、熏蒸作业、粉尘清理、用电管理、化学药剂、危仓老库等建立分类台账,对隐患逐项登记,落实专人负责治理,并跟踪整改的情况直至隐患排除、销号。各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上报省局仓储处。
三、严格规范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严格按照《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使用药剂。储粮化学药剂的运输、装卸、存放、保管、报废及使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做到专仓储存、专人管理、专账记载、标识醒目,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等规定。要定期开展药剂专用库房巡查和药品盘点,尤其是要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做到分类存放,并经常性进行储粮化学药剂基本知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药剂管理和使用安全。
四、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应急值守。当前,中秋、国庆将至,安全生产、安全储粮任务十分艰巨。各地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事故灾难预报预警、预防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值守工作的检查指导。建立信息畅通渠道,规范信息报送内容,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并妥善协调处理。
联 系 人: 方 政
电 话: 0551—62889716 62870531(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安徽省粮食局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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