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09.03.2015  09:3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切实巩固好的做法与成效,同时正视问题、找准差距,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要求,3月3日,审计署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始终坚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毫不动摇。当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治“四风”,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单位要按照中央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好八项规定精神,力戒认识问题“做样子”、整改问题“走过场”、清扫问题“一阵风”、观望一阵“走着瞧”的不良心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提高深化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强化改变作风的主动性。

  通知指出,要认真执行审计署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规定制度。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并在工作中重点关注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管理,要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开展自查,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抽查,发现问题,要立即部署整改。对问题严重的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涉及“四风”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审计工作中,要继续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约法三章”要求落实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等经济责任审计中,严肃查处扩大开支标准、转嫁摊派、超预算支出等方面问题,强化审计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通过监督检查加快推动各项制度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