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铁 这16类行为不能有

17.05.2018  00:54

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为维护轨道交通运营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乘车环境,5月15日起,合肥市运管处联合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开展轨道交通综合执法专项检查活动,严查16类行为、活动。5月15日上午,联合执法组对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及轨道车厢内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1号线总体客运秩序井然,绝大多数乘客都能够自觉遵守乘客守则,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秩序,体现了合肥市民良好的文明素质。

自合肥轨道交通1、2号线开通运营以来,未经许可、擅自组织开展的“快闪”、表演秀等活动及饮食、抽烟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对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秩序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存在安全隐患。

为保障合肥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氛围,合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于4月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场所乘客行为和商业活动的通告》,明确禁止16类行为、活动,违者将面临50元—30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5月15日上午,记者跟随联合执法组对轨道交通1号线合肥火车站和朱岗站展开突击检查。在轨道交通1号线合肥火车站站厅,记者看到,站厅内没有出现抽烟、喊客拉客、摆摊设点、使用滑板等不文明、不安全乘车行为。在站厅A出入口,一位老人在乞讨,执法人员对其讲解了相关规定并进行了劝导,老人也当即停止乞讨,主动离开站厅。

随后,联合执法组乘坐一列轨道列车前往轨道交通1号线朱岗站进行检查。在车厢内,执法人员进行了巡回检查并发放文明乘车宣传材料。记者注意到,车厢内并没有出现吸烟、躺卧座位、车厢内饮食等不文明行为,车厢内乘车秩序井然,环境整洁干净。

在轨道交通1号线朱岗站站厅及C出入口,执法人员对站厅及出入口环境进行了详细检查。站厅及出入口也没有出现擅自涂写、揽客拉客、乞讨、摆摊设点等不文明行为。

从当天的突击检查结果来看,合肥轨道交通1号线总体客运秩序井然,绝大多数乘客都能够自觉遵守乘客守则,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秩序,做到有序上下车,文明礼让。

合肥市运管处客运管理所所长王开荣表示,此次联合检查旨在通过集中整治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文明的轨道交通出行氛围,迎接世界制造业大会和徽商大会的召开。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总经理胡勇健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希望能帮助广大市民培养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更好地展示合肥人的文明素质。

王晨辰谯雯甄娟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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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轨道交通

禁止16类行为、活动

根据《关于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场所乘客行为和商业活动的通告》,我市轨道交通运营场所内禁止的行为、活动主要分为16类,具体包括:

一、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物品;

二、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核)、纸屑、包装物;

三、揽客拉客、乞讨、演艺、散发宣传品;

四、擅自摆摊设点或者从事其他销售活动;

五、堵塞通道、出入口;

六、躺卧、多占或者踩踏座位,追逐打闹;

七、在车站或者车厢内使用滑板(轮滑)、溜冰鞋、平衡车、骑独轮车;

八、散布虚假消息;

九、滋事斗殴、酒后闹事、猥亵他人或者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十、拦截或者阻碍车辆正常运行;

十一、在车站付费区及车厢内饮食(婴儿饮食除外);

十二、强行上下车,强拉、敲打安全门、屏蔽门、列车车门或者阻挠其正常开关;

十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桥梁、通风亭(井)、消防控制区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

十四、攀爬、跨越或者推挤围墙、栅栏、栏杆、闸机、机车、安全门、屏蔽门等设施;

十五、擅自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拍摄影视作品、设置广告或者商业网点等活动;

十六、其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违反运营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原标题:坐地铁 这16类行为不能有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赵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