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七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

10.06.2016  21: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分别是:

宣城市宣州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史木春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1月1日,史木春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带领亲属及有关企业负责人前往天柱山风景区游玩,景区门票费用由企业负责人支付。史木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由其个人支付。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蔚军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1月3日下午,许蔚军安排单位公车送其爱人到合肥新桥机场。许蔚军受到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由其个人支付。

灵璧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马红新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1月2日,马红新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到合肥新桥机场等地接其女儿及家属回灵璧县。马红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由其个人支付。对此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医院办公室主任邱振侠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宿州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牛小龙违规使用ETC卡问题 。2015年7月,牛小龙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为其私家车办理了市森林公安局公务ETC卡,并违规使用ETC卡个人消费2543.75元。牛小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调离财务岗位。违规消费的ETC卡费用予以退缴。

滁州市琅琊区文化馆副馆长关炜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4月1日晚,关炜私自安排单位公车送其回家。关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安县公安局驾驶员储著海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1月1日下午,来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驾驶员储著海私自驾驶公车前往马鞍山市办理个人私事。储著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由其个人支付。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吕瑞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安徽省焦岗湖农场驾驶员赵守军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1月1日,焦岗湖农场驾驶员赵守军私自驾驶单位公车从毛集至颍上县办理个人私事。赵守军被单位解聘;公车私用的费用由其个人支付。

通报指出,以上7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有的是领导干部个人私自驾驶公车外出旅游,有的是违规将单位公款购买的ETC卡安装在私家车上供个人使用,有的是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给个人办理私事。对这些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和完善三年多来形成的有效做法,持续加压发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要从严查处,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严肃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端午节将至,要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粽子送节礼等突出问题,持续形成震慑,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原标题:安徽省纪委通报七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