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投行贷款辽宁省西北地区生态造林示范项目正式启动实施

23.03.2015  23:59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23日讯     3月18日,欧洲投资银行贷款辽宁省西北地区生态造林示范项目实施启动会议在朝阳市召开,标志着该项目正式在辽宁省启动实施。
      该项目是辽宁省首次利用欧洲投资银行资金,也是全国同批申请项目中第一个启动实施的项目,对于辽宁省利用外资来说是个巨大突破。项目建设计划完成造林23726公顷,总投资4.8亿元,其中,利用欧投行贷款3000万欧元。项目将在阜新和朝阳市的9个县(市、区)营造水土保持林、用材林、经济林,最终达到减少水土流失、保育土壤、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同时提高木材产量和储备,提高林农收入,为高标准的生态林、用材林建设提供示范。
      会议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维护政府信用,保障项目稳定、顺利实施;二是要强化基础,规范管理,严肃纪律,深入贯彻执行《项目实施规定》,招标采购环节要严格按照欧投行的标准进行;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密切配合,在年度预算中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四是精心策划,狠抓落实,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总体任务,打造全省林业建设精品示范工程。
      会后开展了《项目施工设计》、《项目实施规定》、《财务管理办法》和提款报账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并对2015年项目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阜新和朝阳市、县(市、区)的财政、发改、林业部门的90余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业厅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