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矿山植被恢复专家培训会在沈召开

31.03.2015  17:37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31日讯     按照《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要求,青山保护管理机构要依法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植被恢复内容进行审查。为全面提升审查人员能力、依法履责,3月26日,辽宁省青山保护局组织召开了全省矿山植被恢复专家培训会。
      培训会重点对《方案》审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审查中的注意事项以及植被恢复工程的主要治理措施、核心指标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会议对如何推动和完善《方案》的审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审查工作是《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赋予青山保护管理机构的权利和职责,各级青山保护机构和审查专家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审查职责;二是认真把握审查环节,确保审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三是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技术指标,严格把关,使《方案》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修复当地生态环境;四是加强后续监管,依法对矿山企业执行《方案》进行植被恢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全省各地植被恢复专家和市、县(市)青山保护局分管局长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辽宁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