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猫猫”喝喜酒时被“抓”

07.01.2016  17:42
 

  安徽法院网讯  打人本属不对,然打伤人后还不赔付医疗费,并四处躲避,最终还是落入法网,乖乖履行。2015年3月11日,在濉溪县四铺镇方家庄某商店门口附近的路上,易某因琐事与方某发生口角,并对方某、伯某这对近80岁的夫妇实施殴打。致方某、伯某因脑振荡、多发软组织伤在濉溪县医院各住院52天。方某花去医药费8023.39元,伯某花去医药费7244.12元。4月9日,濉溪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易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后方某、伯某起诉至濉溪县人民法院,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易某赔偿方某、伯某医药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32360.95元。判决生效后,方某对判决内容迟迟不予履行。

  无奈之下,方某、伯某申请了该案的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与易某联系,并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然而易某玩起了“躲猫猫”,并对方某、伯某及其家属进行恐吓威胁。为防止事态扩大,顺利执结此案,执行法官先对易某的财产进行查询,后远赴浙江对其车辆进行查封。据方某提供的信息,及办案法官的积极走访调查,认定易某具备履行能力而不予履行。

  2015年12月26日,执行法官接到线索,当日易某的侄女出嫁。经周密部署,决定兵分两路展开行动。一路乔装为婚宴宾客对易某实施控制,另一路则在重要路段等候。婚宴上,当执行干警发现易某后,其夺路而逃,撞入另一路所设的网中。易某被控制后,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耐心劝导,并释明如不履行即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以至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罪。慑于法律的威严,易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并让其家人送来了执行款。事后,易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