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踢死邻居 逃亡27年受审

02.07.2014  11:29

  因为一只老鳖的归属问题,肥东一名男青年与同村长辈发生争执,并踢死了长辈。害怕刑事处罚,男子逃亡了整整27年。然而,他最终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惩处。昨日,该名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中院法庭上受审。

   被告人张某,肥东县张集乡人,今年48岁。

  1987年7月8日早上,他在池塘钓鳖钓子上发现了一只老鳖,准备带回家,谁知与同村长辈张善(化名)起了争执。

  据检方指控,因鳖钓子归属问题发生争执,张某首先辱骂张善,进而相互殴打。其间,张某用脚踢张善腹部,张善因难忍疼痛,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9时多死亡。

  在逃亡的这些年中,张某一开始靠乞讨度日,后流浪至岳西山区的一偏远村落,并入赘当地一个女子家中。20多年来,他几乎就没再出过村子。

  今年2月,张某被警方抓获。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张某辩解,自己并没有先辱骂长辈,而是长辈先动手打自己。“他把我推到,我才起来与他打起来。”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