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两学一做”,巡回审判方便群众

31.05.2016  21:57
 

  安徽法院网讯  5月24日,休宁县人民法院齐云山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原来,该案中的原告张某是一名间歇性精神病患者。2003年她经人介绍与被告王某认识,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张某精神存在残疾,缺乏劳动能力,夫妻双方为琐事经常发生争执,矛盾越来越大,两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

  今年4月13日,张某在其母亲的陪同和代理下来到齐云山法庭提起了离婚诉讼。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决定亲自到被告家中了解具体情况。5月24日,在当地司法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法官在某村找到了被告。经过沟通交流,法官了解了案情,得知被告也愿意离婚。为方便群众诉讼,法官当即决定联系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就近在被告所在的乡司法所借用场地对这起离婚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愿意离婚,且愿意接受法庭的调解。鉴于此,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