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费都给了 还是没等到“微信爱人”
3月21日,蚌埠市民吴某将一面写有“破案神速保家安民”的锦旗送到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分局,对公安机关帮其侦破诈骗案件、追回钱款表示感谢。
1月20日,吴某来到禹会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报案称,其“爱人”张某约定11日在蚌埠见面,结果吴某等了一天都没等到,联想到“爱人”让其买戒指和打钱的行为,苦等多日的吴某感觉被骗了。
经侦查员进一步询问,吴某吞吞吐吐地说出了事情的原委:2015年年初,吴某通过微信“摇一摇”的功能,认识了一名自称张某的内蒙古赤峰籍女子,随后两人在网上迅速建立恋爱关系。在微信交往过程中,该张某自称未婚,父亲是部队高干。随着谈话内容的深入,两人感情逐渐升温,在微信上以夫妻相称并开始谈婚论嫁。
在吴某寄去订婚戒指后,张某又约定1月11日光棍节在蚌埠市区某咖啡厅见面,随后又以来蚌埠见面没有路费为由让吴某给打钱,结果约定时间到后张某非但没有现身,微信和电话同时“失联”,而吴某先后为“爱人”张某花费6万余元。
接警后,侦查员及时调取了张某的银行交易明细、手机通话记录等信息,发现张某内蒙古赤峰市的账户在短时间内从各省非正常汇入款项十余笔,涉案金额十余万元。
由于张某作案地远在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3月13日,侦查员赶赴赤峰市深入侦查、固定证据,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3月15日在赤峰市某小区内将张某抓获。
经审讯,张某如实交代了自2015年1月份以来在微信上自称未婚与多名受害人聊天,在建立“恋爱关系”后,以见面为由让被害人给其打路费,并编造种种借口骗取被害人钱财。此案涉及安徽、甘肃、浙江等省市,涉案价值十万余元。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部分涉案款项也依法陆续返还。(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