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执行 七年积案一朝化解

20.03.2015  17:16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池州市青阳县,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7年之久的积案。

  池州市青阳县马某等人以务工为生,2007年随同村村民刘某等来到黄山区乌石镇农村道路工地做工,马某等人因嫌工资太低便于当晚乘坐一无牌三轮车返回青阳县,半途遭遇翻车,马某当场死亡。本案经一审和二审程序,判决刘某等三人分别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马某亲属对判决不服申请再审,案经安徽省高院再审裁定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刘某等三人分别因刑事犯罪入狱服刑,案件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直到2014年底,刘某等人刑满释放回家,承办法官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奔赴青阳县,召集双方就此案的赔偿款进行了沟通协商。

  在执行过程中,刘某等认为工程的发包方存在明显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办法官耐心地对其释理析法,通过长达二个小时的析理释法,刘某等人认识到自身所要承担的责任,表示愿意服从法院的裁判,自觉履行义务,于当天下午将赔偿款给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