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10吨危化品被罚5万 安庆高速交警开出今年最大罚单

21.11.2014  18:51

  日前,一辆河南籍罐车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二甲醚”(液化石油气),所在的运输企业被处以人民币50000元的罚款,这是市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在开展“守护平安———冬季行动”专项整治活动中开出的一张最大数额的罚单。

  该罐车是一家河南籍危化品运输公司的车辆,该车核定载重为49吨。11月13日,该车满载液化石油气在通过沪渝高速公路太湖收费站时,涉嫌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被安庆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拦截检查。民警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得知,该车实际装载为59吨,超载了10吨液化石油气。该危化品运输企业车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共计罚款人民币50000元。11月19日,《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河南省该家危化品运输企业,面对高额罚款的处罚,当事方未提出任何异议。这也是今年安庆高速交警面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出的最大罚单。

  记者了解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历来受到高度重视,今年8月份以来,安庆交警部门会同交通、安监、质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2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清查企业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运行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615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逐台见面一个不漏。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或者脱离押运人员监管,超装、超载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