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不合格商品 合肥3家超市被罚款5万元

01.03.2017  14:35

据市场星报消息,2月28日,记者从合肥市食药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中获悉,安徽百大合家福超市、安徽永辉超市、包河区大美生活超市三家超市,因销售不合格商品遭处罚 。

根据公布的信息显示,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购物广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下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70元;罚款50000元。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四里河路分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下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50000元。

合肥市包河区大美生活超市,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下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03.1元;没收10瓶不合格“A计划”牌生榨椰子汁(生产日期: 2016-04-01,规格型号:500ml/瓶);并处罚款50000元。

原标题:因销售不合格商品 合家福等3家超市均被罚款5万元 责任编辑:何迅纪 文章关键词: 因销售不合格商品 合家福 超市均被罚款5万元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