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超市下楼梯时摔伤 索赔近17万
消费者许女士前往超市购物,下楼梯时不慎摔倒致伤。许女士认为,超市的楼梯因下雨积水湿滑却未及时清理,未履行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据此,她向超市索赔近17万元。
今天上午,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纠纷。超市方面当庭反驳,事发时,许女士穿着约10厘米的高跟鞋,下楼梯时又低头看手机,其摔倒受伤是自身不谨慎导致的。
原告:超市楼梯积水致顾客摔倒
去年9月27日晚上,许女士与朋友来到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的某超市2楼购物。
原告许女士诉称,由于当晚下雨,楼梯有积水,她从超市下楼时,从楼梯摔倒。许女士后被120急救车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胫腓骨下段骨折。
许女士认为,超市作为经营者,应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然而,事发当天下雨,超市楼梯坡度较大且积水未及时清理,未采取妥善的防滑措施,未放置警示标志,导致自己因楼梯积水滑倒受伤,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事发后,许女士曾多次到被告处要求赔偿,但是,被告一直拒绝赔偿。无奈之下,许女士才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庭,并索赔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近169965.9元。
被告:顾客穿高跟鞋又低头玩手机
上午庭审时,针对原告的诉求,被告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当晚事发时,并未下雨,楼梯虽然潮湿,但并无明显的积水,同时,超市的楼梯设置有防滑条等防滑措施,在超市入口处也设置了“下雨路滑”字样的警示标志,据此,可以说超市已经履行了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被告代理律师还认为,原告摔倒是由于自身的原因导致的。“原告体重较重,事发时却穿着高约10厘米的高跟鞋,在下楼梯时,她还在低着头看手机。”
不过,被告当庭提供的超市监控录像,仅仅有许女士下楼梯时的背影,并不能清晰地判断许女士摔倒前是否正在看手机。对此,被告律师解释,“从背影看,她下楼梯时,右手呈现着抬手的姿势,据此,可以合理地推断她在看手机。”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