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9.09.2014  06:30

  日前,省纪委监察厅再次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陈思科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当涂县物价局局长邵长浩违规接受单位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铜陵市铜官山区螺蛳山社区原党工委书记、公共服务中心主任汪韵环私设“小金库”,并违规发放福利、津贴等,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淮南矿业集团救护大队助理工程师詹同保值班期间外出喝酒,擅离电铃区,受到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