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质量起争议 快速调解诉前纠纷舒城法官获“赞”

25.07.2014  18:06
 

  安徽法院网讯  7月17日,舒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来到柏林乡村大墩新农村示范点,会同当地司法所所长、村干部等一行现场勘察柏林乡大墩村村民汪某购买的安置房,就地化解了一起准备起诉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舒城法官及时化解矛盾,让当地村民纷纷点“”。

  2014年5月份柏林乡大墩村村民汪某交清了购房款13万余元,购买了大墩村安置房一套,在进行装潢时,发现房屋大梁出现裂缝,一层车棚地坪出现沉降等质量问题。为此村民汪某要求该工程的施工方六安某建筑有限公司对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4万元损失,并于2014年7月16日将民事诉讼起诉状递交至舒城法院。在立案审查时,舒城法院针对农村土地、安置等案件处理不慎易诱发多重矛盾特点,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化解这起建设施工合纠纷案件。

  第二天一大早,民二庭朱庭长与承办该案的李启明法官一起来到柏林乡大墩村新农村示范点向当地司法所所长、村干部、村民等了解情况,并爬高上低实地查勘问题楼房。并就对申请人汪某、被申请人六安某建筑公司之间产生的纠纷和所要解决的问题,面对面调解,最终解决了汪某和六安某建筑公司的既将要开始的诉争,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申请人汪某对所使用房屋大梁裂缝及一层车库地坪等裂缝自行修复,被申请人六安某建筑公司补偿汪某维修费用19980元,若现浇顶层出现漏水仍由被申请人负责维修。

  从诉前到解决案件仅用一天时间就拿到诉前民事调解书的汪某非常惊讶,连向法官伸出“大拇指”,感叹法官办事神速,将困扰了自己二个多月的问题在一天内化解。舒城法院诉前调解止纠纷,有效的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