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通报4起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来,全省各地认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六条禁令”专题教育,重点解决个别教师有偿补课、侵害学生利益、借教书育人谋取私利、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推进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日前通报4起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六安市裕安区新安中学教师张前龙论文造假问题。 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期间,六安市裕安区新安中学教师张前龙共上报64本杂志,其中60本杂志中有其发表的论文61篇。经查,其发表的61篇论文中,有48篇论文发表的杂志为假杂志。张前龙学术不端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17年3月,张前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5年内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追缴学校给予其发表论文奖金1.3万元。
合肥市长丰县左店乡光彩小学教师刘晓培体罚学生问题。 2017年1月3日,合肥市长丰县左店乡光彩小学三(1)班班主任刘晓培发现本班学生马某作业没有按要求补做,遂用教学用具敲打马某的手,该同学本能用手抱头,造成教具敲到其头部,致使额头起包并出现淤血。刘晓培体罚学生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17年1月,刘晓培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滁州十中教师宋传宝有偿补课问题。 2017年4月9日,滁州市教育局突击检查时发现,滁州十中教师宋传宝(现已交流到滁州六中)在出租屋内为34名学生补课,之前已补课2次,计划第4次补课后收取费用。宋传宝有偿补课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17年4月,宋传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取消其2017年度文明奖。
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第三小学教师黄家虎有偿补课问题。 2017年3月,含山县环峰第三小学教师黄家虎每天下午放学后,在县城某小区为20余名学生集中辅导,并收取费用。黄家虎有偿补课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17年5月,黄家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指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上述职称申报弄虚作假、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有偿补课等行为,严重背离了人民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宗旨,虽然发生在少数教师身上,但暴露出我省部分教师职业道德、教风学风、纪律意识等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
通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扎实抓好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师德失范问题的发生。
一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师德师风专项治理责任制,健全倒查追责长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专项治理责任落实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
二要将开展“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六条禁令”专题教育,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规范从教的行动自觉,坚决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三要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监督全面、排查彻底、不留死角。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要严格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